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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年下半年华政自考本科生申请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

    2020-08-29 10:39:32   来源: 其它     点击:
    自考在线学习 +问答

      2020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的申请,全部采用网上申请,并在线缴费,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,在网上递交并并缴费,逾期不再受理。

      一、申请时间

      2020年9月7日--10日

      二、申请网址

     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ste.shmeea.edu.cn),或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(http://www.shmeea.edu.cn)首页中的“自学考试”栏目下的“考籍平台”登录。登录平台后,点击申请“毕业论文”,并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。

      考生在办理论文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考籍平台的考生使用手册。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平台使用技术问题,可通过平台公布的在线QQ进行咨询。

      三、缴费时间及缴费网址

      按照学校要求,自考论文申请实行网上缴费。

      1.应交费用:论文答辩指导费600元。

      2.缴费时间:2020年9月7日-10日。

      3.具体缴费网站及流程:(见附件四)

      四、申请撰写论文的条件(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)

      1.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;

      2.通过申请毕业论文专业本科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加考及免考课程)。

      五、考生须上传的材料(以下所有材料均须提供清晰的电子扫描件)

      1.有效身份证原件。

      2.2002年以前通过的我校自考课程,考籍平台上查不到成绩的,须提供单科合格证原件,并事先在考籍平台上办理成绩补登申请。

      3.凡有本市外校课程转入我校的,须提供外校准考证。

      4. 凡有外省市转入我校课程的,考生应符合上海市转考相关规定,事先办理好考籍转入我校的手续,并提交考籍转出地自考办开具的转考介绍信和外省市的单科合格证(合格证上应注明课程名称、代码、学分和考试时间,如有缺项应提供当地省级自考办开具的相应证明)。电子转考的考生请提供电子转考的相关证明。考生须事先在考籍平台查询本人转考成绩,如果查询不到的,应先在考籍平台办理转入补登手续。

      5.有课程需申请免考的,须事先在考籍平台上办理免考申请。(具体免考要求请查询本网站2020年8月华政自考生办理免考申请的通知)

      6. 考前学历(专科或专科以上)毕业证书原件,及该证书的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见附件一,请注意是“学历证书”而非“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,请在教育部学信网 www.chsi.com.cn 查询,备案表上的“在线验证码”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0年9月30日以便核查;如学信网上查不到该文凭信息,考生须自行按学信网站上的程序进行学历认证,并提交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(见附件二)。

      7. 申请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考生须提供自考本科考前学历(专科或专科以上)的毕业成绩总表原件,如原件已归档,须由归档部门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处印章,毕业成绩总表请妥为保管,在毕业申请时还须提交。

      8.下载并填写上传申请毕业论文专业的“论文申请表”(见附件三)。考生需事先拟定论文题目、提纲并做好相关的资料收集工作,选题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行拟定(宜小不宜大)。

      六、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:

      1.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,杜绝抄袭。

      2.论文选题以所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。

      3.论文体裁符合一般学术规范,观点明确,材料充实,结构完整,语言通顺,引文应注明出处并详列参考书目及有关资料,调查报告或者单纯案例分析不能作为毕业论文。

      4.论文字数不得少于8千字。

      5.论文格式见“本科论文格式样本”(见附件五、六、七),论文需装订成册,胶装,封面为淡绿色色卡纸(150克)。

      6.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。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登记前可多次申请修读毕业论文课程,考生一旦申请本科毕业不得再申请修读毕业论文课程。

      七、友情提示

      1.考生须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,否则造成不能毕业等后果,责任自负。

      2.请考生按时上传申请材料,并继续关注论文申请的审核结果,及时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缴费。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      3.后续论文辅导、交稿、答辩等安排将在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(http://hdzfzk.ecupl.edu.cn)-,通知栏目公布,请考生及时关注,以免错过时间。

      4.《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》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,自学考试考生学位申请按此规定执行。详细规定请登录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查询。

      5.请保持预留手机通讯畅通。

      毕业论文申请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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